上 師 相 應 法
蔣貢康慈仁波切
教示是關於師徒關係,與上師有關之修行法。仁波切將從基礎
開示。大家都已知道,要將教示消化攝取,並將其化成為生活之一
部分,則必須先有足夠的條件。首要之一,如一個人所關注的不在
教示上,則他並沒有好好地接受教示。在聽開示時,僅聽到了開示
的話是不夠的,必須聽到開示,並瞭解透過語言傳達的意思。為了
瞭解意思,我們必須銘記我們是在接受開示,全心專注,清晰而關
心,否則不管一個人有多少次的聽法機會,都不能瞭解教義。

譬如,欲將水倒入於倒置的容器,是不可能把水盛到容器內的。這
是接受開示的第一要件。

第二種缺失阻止一個人正確地接受開示,可比喻底有裂縫或破洞的
容器。任何倒進去的都會漏出來。雖然你有機會把水倒入容器中,
什麼也不留下來。僅以聽取的能力用心聽法,還是不夠,聽到的東
西必須好好地記住。這就是傳統上受強調的瞭解的智慧,思考智慧
的發展,使人不致於即刻忘掉。我們常說由右耳進,左耳出。這樣
不會是良好的根器。保持記住聽到的法是必要的。

要成為佛法的好根器之第三要件,就是不要成為有毒的容器。這種
容器可能沒有裂縫與破洞,但是有毒。被倒進去的都沒有用,而且
成為傷害之原因。一個人必須有正當的動機。授法受法均不能有不
良的動機。不良的動機是以邪念及一切自我中心的態度來授法或受
法。授法受法的正當態度,就是要知道受法之目的在於令一切眾生
得到開悟。同樣地,授法之目的在於令受者獲益,令眾生自迷惑及
痛苦中得到解脫。要具有這種利益眾生,令其開悟之動機是很重要
的。

一個人要正確地遵循佛法之道,走向清淨佛法的路程,還有其他條
件,並且要認識它們。

在剛波巴所著「解脫寶縵論」中,說明能夠開悟的原因是傳統上所
說的佛性,這個能達成完全醒覺之心態的潛力,是一切眾生都具有
。知道這件事非常重要,並要對自己有信心。佛性是本來自有,普
及一切眾生之心。雖然並不十分可見或明顯,但奶油普遍存於乳汁
中。我們必須覺得自己富有各種才能。我們必須認識我們並沒有要
求非屬於我們自有的基本財富。

要體驗到完全醒覺的心,必須具備三個條件:
一、獲得生為人,
二、具因-心靈之友(法侶),
三、法。

雖然要達到究竟醒覺的心態是眾生本來自有,連最微小的生物也不
例外,但只有「寶貴的人身」才能將此潛在能力發揮出來。此潛力
的實現之因,則為法侶。 其「法」是由法侶所提供的善巧施教。

在這些重要條件中,我們可以說與適當的法侶之關係最為重要。如
果一個人沒有瞭解也沒有認識到自己具有開悟的能力,則他自己無
法開拓自己不知道的道出來,也不能經驗到修行之果是如何,連出
發點都不知道。老實說,無論他多麼努力去達成開悟,他也不可能
經驗到完全的開悟。一個人或者可經驗到暫時的滿足或享樂,但要
經驗到真的醒覺之心,他必須有法侶之因—瞭解方法,具備善巧方
便以及經驗之法侶。

第三世大寶法王朗瓊多傑在其著作「大手印禮讚」一書中研述,一
個人必須開啟三種智慧以瞭如一切現象之本性。

其首一為「聞智」,它切入無知無覺。如有問題需要澄清、肯定、
證明、或辯駁,聞智給你機會。

其次為「思智」,它將所聞加以思慮分辨。由思智之開啟,一個人
可清除疑惑之掛氈。

第三為「修智」,由此一個人可得開悟,他開始瞭解一切現象之本
性,脫離妄想及二元性執看之矛盾。加此開啟三智,是由法侶之因
而有可能。法侶是不可缺少的。

一個人關連之法侶,必須有一傳承法脈,因為一傳承法脈具有傳達
醒覺智慧、靈感力或提升的加持力。法侶是代表某一傳承時,他的
開示就帶有開悟智慧的衝擊力。這對於一個人所參與之道中經驗到
清醒之狀態有重要的影響。因此要有傳承的法侶是極為重要。

在佛法中將法侶分為不同種類。一個法侶可以僅是比自己有較多知
識或體驗的凡人,或與傳承有關係,而有經驗且有傳承的傳授。一
個法侶可能是高度開悟的人,像一位化身佛(藏語:Tulku祖古),
一位轉世,或不同菩薩地的菩薩,或更靈妙的現顯,具有報身佛教
示之傳授。這些不同形的法侶也可能集於一位。要有那一種法侶,
則依一個人修持階段而定。

不論一個人要與何種法侶關連,此關係至少要基於三種信心。
首一是明白的信心,即有關法侶之關係及對其重要性要很明白。
第二是渴望的信心,渴望維持關係。
第三是肯定的信心,即對此關係有肯定、決定、確定的信心。他知
道此關係是實在,並誠心誠意參與。

依修法階段之不同,小乘、大乘與金剛乘及其相關的各種戒誓,與
法侶之關係亦有不同的階段。在小乘法中,依據別解脫戒或「律」,
對於身、語之正當行為很重視,因此它被稱為「小乘」。在大乘法中
,心的開啟受重視,即智慧,及菩提心,其表現在於菩薩戒。在金剛
乘中有包含三昧耶戒之善巧方便法。在各階層中都有其法侶指導,指
導別解脫戒或律的導師、菩薩戒師、以及三昧耶戒師等。

普通的法侶,藏語稱為格威(心靈之大德)及念(朋友),是指其在
修行路上之嚮導,願意幫助的朋友。他與個人一生中其他朋友不同,
他不是世俗輪迴中引導個人更迷惑的那種朋友。

據說,菩薩法侶是確實可在他人之生命中促進經驗到醒覺心的人。在
修法路程中之景色及路標需要他指給我們認識,我們需要被提醒到獲
得必要知識及智慧之能力。

菩薩導師是具備八種品德。

第一他遵守實行別解脫戒律之核心——去除直接間接傷害他人之行為
及其原因——,以及具備菩薩戒——其核心即是利他。

第二種品德是廣聞並精通於廣大大乘教義,因機施教,無有阻礙。

第三種品德,是不僅在知識上學習精通於廣大大乘教義,且有其體驗;
不僅能將大乘教義自分析觀點交代清楚,且能以直觀的、經驗的觀點來
傳授。有此品德即有能力澄清修行者的疑問,除去其缺失及障礙。

第四品德是有能力並以慈悲心樂於負責教導學生走修行之路。

第五品德是無畏。無畏是不論如何困難、複雜的工作下,也不怕不成功
。菩薩對需要無數劫,看起來不可能的任務,也不失望、不失意。

第六品德是忍耐。這與無畏有密切關係,它就是不放棄,不管工作多久
或困難。

第七品德為不悲傷。在輪迴中有很多起伏,但不管輪迴如何不確定之變
化,在其中工作經常是快樂的經驗,不被其壓倒。

菩薩法侶之第八個品德是大乘法語的成就。以大乘法語傳授的教義都對
他人之心及生命有益的影響。

仁波切說:你們大家都已有了法侶並且建立了關係。那就是對了。還沒
有建立關係的,也知道如何求之了。

文章出處:蔣貢康慈仁波切於一九八五年十月四∼六日在
      紐約屋士達噶瑪三乘法輪中心之開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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